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条件如下:1。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只有在存在违约事实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发生。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是违约责任的客观要求。违约行为包括以下情况:
(1)拒绝履行。合同当事人拒绝履行合同,又称违约,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不完全履行,又称部分履行,是指当事人只履行合同规定的一部分义务,不履行其余部分;
(3)延期履行,又称逾期履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在合同未定期限的情况下,债权人要求履行后,债务人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也构成延迟履行;
(4)质量缺陷是指履行的合同标的达不到合同的质量要求。对于质量缺陷,权利人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不正确履行,是指合同义务人未按合同规定的履行方式履行义务。
二、违约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当事人违约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对方违约等。由于这些原因,当事人不能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因违约当事人造成违约的,才能对合同义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过错的大小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违约当事人是否有过错,适用过错推定,即只要有违约事实,即推定违约人有过错。违约者要否认自己有过错,必须证明。
3、当事人违约造成损害的事实是指当事人违约造成财产损害和其他不利后果。从权利的角度来看,只要有违约行为,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就无法实现或全部实现,损失已经发生。在违约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需要考虑对方是否真的受到损害和损害;在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必须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损害。
4、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仅限于违约造成的损失。违约人自然没有赔偿合同对方的其他损失的义务。违约造成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违约人应当赔偿这两种损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