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调解书是在人民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前,效力待定。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不需要任何理由,人民应结束调解继续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