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规定:
1、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
2、遗产在分配时,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
3、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4、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